條文新增「獸醫師執業,應接受繼續教育,並每6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,辦理執業執照更新」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立院三讀-獸醫師強制繼續教育-014846032.html

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陳志清表示,修法目的在於規範獸醫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的訓練,否則對於消費者寵物的診治可能會跟房屋貸款不上時代,很多專業必須繼續接受教育的規範,6年內負債整合必須接受繼續教育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另外,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成立後,功能與組成與省獸醫師公會多所重疊,為提升公會運作效率,修法也刪除「省獸醫師公會」。

三讀條文規定,獸醫師執行業務,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,始得執業。

(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4日電)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獸醫師法部分條文,獸醫師執業,應接受繼續教育,並每6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。

他並說,這個教育訓練方式已邀獸醫團體開過兩次會,將來會組一個教育委員會,初步構想是6年內接受120個點時數的教育訓練,對獸醫師技術精進有好處,對消費者的寵物也有保障。

陳志清說,過去都是獸醫師自由決定是否接受繼續教育訓練,法律沒有明文規範,修法後是法律明文規定。1041214

債務協商

立院三讀 獸醫師強制繼續教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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